
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,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,近日,汝城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夜查行动。
当晚,县纪委监委与交警大队采取定点检查、流动巡查等方式,在卢阳大道与朝阳路路口,采用酒精测试仪和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对过往车辆进行认真检查,严查酒驾、醉驾、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
行动中,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整治行动进行全程监督,并严格核查交通违法行为人身份信息,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、醉驾问题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同时深挖彻查隐藏在其背后的违规吃喝或利益输送等问题。严禁说情打招呼、隐瞒包庇,对酒驾、醉驾交通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,持续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,形成强大震慑。同时,呼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模范遵守交通法规,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、倡导者、传播者和宣传者,牢固树立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的理念。
此次行动共查处酒醉驾13起,其中酒驾7起、醉驾4起(公职人员涉嫌醉驾1起)、再次酒驾2起、驾驶报废车3起、无证驾驶6起、准驾不符4起,其他违法行为26起。
下一步,汝城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强化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密切协作,通过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行动、突击检查与联动联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,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,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,释放盯住不放、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,坚决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。
责编:范海凤
一审:袁晓军
二审:郑玉波
三审:尹青山
来源:县纪委监委党风室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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